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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女方离婚后户口没拿走,又再婚生-子可以享受集体的土地分配吗

其他 2022-12-11 15: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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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 可以享受,你户口依然属于该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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