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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海银小度贷款10000元,没有到账,要让我每月还贷款

其他 2021-05-06 10: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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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认可的本人或第三人已经合法拥有的、可上市流通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资金信贷方式。该款项可用于各种消费,如买房、装修、家庭各种消费,也可用于各种资金周转,抵押后的房产仍可以正常使用或出租。在抵押过程中,借款人有权继续使用该抵押的住房。一旦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并优先得到偿还。可找银行贷款机构咨询如专业的格莱曼银行贷款机构进行咨询。 可用于消费抵押贷款房地产种类 (1)个人拥有、权属没有争议、未在拆迁范围之内的公寓、住宅、别墅、商铺、写字楼均可办理消费抵押贷款; (2)已购公房、已购经济适用房需补齐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房、央产房需原购房协议,央产房还需获得上市交易批准; (3)为城八区及近郊区房产; (4)建造年代为82年以后的个人房产; (5)没有法院查封、扣压或采取其它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屋。 消费抵押贷款条件及服务对象 (1)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所在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外地人在京,提供暂住证;港澳台,提供回乡证); (3)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的权利; (5)贷款额最高为房屋评估值的70%;已购公房(成本价购房)不超过60%;公寓、别墅不超过50%; (6)有购房合同、协议或有关批准文件;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你好,大概率是诈骗,请谨慎。
  • 您好,如果您未收到贷款的话当然没有还钱的义务,还需要知悉具体情况才能帮到您,可以联系我们。
  • 什么案情多少金额的啊
  •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W聊
  • 你好需要了解你的详细情况才能帮你解答或处理
  • “套路贷”主要对象为中低收入群体、急需资金的创业者、缺乏金融和法律知识的中老年人。这个群体的人警惕性没有那么强。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打钱,我们可以帮你取消合同,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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