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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是小产权的房子,开发商没有营业执照,并且在没有和业务达成血协议的情况下,私自收取物业费,物业费使用情况也不公示,并以不交物业费就不给购买水电为由,胁迫缴纳物业费。目前只有一个看大门的。我们要求和老板商谈这个问题,老板避而不见,一直说你可以不交物业费,但是不给充水电。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什么部门可以监管。

其他 2021-05-09 00: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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