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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月底我老公觉得身体不舒服,全身无力,吃不下饭就去医院检查,医院什么都没有查出来,让回家休息观察,过了一个多月症状没有缓解,又去医院检查,结果查完以后医生就建议去肿瘤医院看,去了肿瘤医院检查,结果查出来的是肝癌晚期,像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医生误诊?

其他 2022-12-11 00: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 轻易认定 需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才能明确
  • 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的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苦和经济负担。应从以下几点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第一,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第二,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第三,医院的等级所处的地域间发展的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参差不齐。

    总而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就应该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苦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坏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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