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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判刑4年,当时以为怀孕监外执行,现在3年多了,还收监吗

刑事辩护 2022-12-10 2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是可以收监的。
  •   一、依据《刑事诉讼法》265条,对孕期和哺乳期内的妇女,判决之后一般准予监外执行,但哺乳期过后会被收监执行,依据257条第三项:监外执行的事由消除后,尚未执行完毕的收监执行剩余刑罚。

      二、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68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 如果孕妇在被法院判刑后处在怀孕或哺乳期内的,应暂予以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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