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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两万块钱,一直拖欠不还,去她家里找,她家人说不知道人去哪了,也联系不上,怎么办

其他 2021-05-24 15:2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欠款不还的,第一,你有权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建议积极起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两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将会丧失胜诉权(即债权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必须注意诉讼时效。依照上述情况,你向对方主张偿还欠款还在诉讼时效内。 第二,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欠条等)。立案之后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调解,达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 你好,尽快启动诉讼程序索要借款,具体可以聘请律师协助处理。
  • 有证据,就地起诉法院讨债一分不会少
  • 到底拖欠你多少钱呢 具体情况
  • 你好,请问具体身份信息知道吗
  • 你好,我建议你直接起诉就好了
  • 搜集有效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讨债。
  • 你好,如有借款凭证,可以考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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