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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临近高速高速出口处出了交通事故,四车相撞,我是第一辆,交警到场后了解一些情况后,让把车开下高速,后面三辆车被拖下高速,我的车可以开,出高速后交警要扣车,交警当时没有定责任书,当时跟交警说我的车只有擦碰,定责任书我开去修就可以了,交警说要是后面又出了交通事故说不清楚,没今天去取车交了1000的拖车费,我的车可以开,交警也没有告知要收拖车费,这合法吗,我的车被行驶了30多公里

其他 2021-05-28 21: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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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要暂扣车辆的,暂扣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针对你的车被行驶了30多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交通事故中,依据事故认定书,谁的责任谁来出拖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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