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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未于我离婚的前提下,拒绝回家,并与前妻共同生活、居住,我能告他重婚吗?他提出离婚,并要求我偿还部分债务。我认可吗?

离婚 2009-07-07 15: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则涉嫌重婚,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如果债务为男方婚前债务或个人债务,那么你没有偿还义务。
  • 这个问题一般面临举证难的问题,你可以报案处理。
  • 如果你丈夫与其前妻以夫妻名义同居,可以告他们重婚。如离婚,可以要求丈夫赔偿。关于债务,要看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是,则你由偿还的义务,如是你丈夫的个人债务,则你没有义务给他偿还。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 可以去起诉他,一旦构成重婚罪,你们离婚时财产他应该少分或不分。
  • 如果他与前妻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你可以告他重婚,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债务,如系夫妻共同债务,可由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
  • 可以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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