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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租了半年的房子,押一付三,交了半年的水费物业费,4.13号租的,到了,6.13号他让我一下子交完剩下三个月的房租,事实上我应该住到7.13号再交最后三个月的,我不交,他说我违约了,押金800和一个月的房租钱800都不退了,还有剩下四个月的水费物业费,因为我只住了两个月,现在我跟她僵持着,房屋墙上还有损坏,他还跟我要赔偿金,我说可以从押金里边扣,他不同意,这种情况怎么办,求解

其他 2022-12-08 10: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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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来履行
  • 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可以与房东协商要求其全额退还租房押金;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但如果承租人对房屋的毁损有过错的,则押金要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部分退还或者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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