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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居住的房子是公公的名字 婚后改成丈夫的名字 这个房子算夫妻二人的婚后财产吗

离婚 2021-06-27 05:11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如果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视为对一方的单独赠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您好! 要是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视为对一方的单独赠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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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视具体情况判断,如登记在一方名下表示对其个人赠与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未作明确表示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双方没有明确声明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与,那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可按照赠与处理,无明确约定赠与一方视为赠与双方
  • 您好,没有其他赠与协议的话,属于共同财产
  • 你好,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是婚内购买房产,就是夫妻双方财产
  • 您好,如果明确说明该房产是赠予您先生的,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这个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跟女方没关系
  • 您好,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 这样的情况下,一般算赠与老公,属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改成你俩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您提出的房产归属问题,和您沟通一下
  • 您好,算夫妻共同财产F
  • 您好,这个房子算是公公的财产
  • 的得看具体情况,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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