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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导致的外伤,日常营养费用怎么算?

其他 2021-06-26 21:3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一般情况下,原告起诉离婚是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可以在事发地法院起诉,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赔偿
  • 按实际票据 ,有票据一般会按50每天计算 。
  • 您好,您的日常营养费需要医院来出示证明
  • 双倍营养费100每天,法院支持
  • 您好!请问责任怎么划分的啊
  • 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贴50
  • 你好,首先请问交通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然后是否已经经过鉴定,
  • 需要根据伤势的具体情况综合判定,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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