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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认识,26月3号对方以欺骗手段骗取我4000元他说他本人是培训机构的老师,学生家长因娃学习不见提高把他给告了,向我借4000元转给学生家长4号他又说给他钱的朋友急用钱让我先给他转850说10号一并转还给我。4号借他150元作为几天的伙食费。5号又借了100元为生活费。6月6号他以微信聊天告诉我说:我们后天就有钱了,并说4500我欠你的(但实际并不止这些)在我一次疑惑后他给我发(4000+850+100)意思是这是他欠我的。这些是在微信上有体现的。25日下午我找到“学生家长”发现其人是他房东,房东说他要求扣除房租和其他后把2700元到他账户,700元也不是用来交电费的,房东说他是和女友同居,房东同意了我和他的谈话录音说和他不是一伙的,我懵了,确认自己受骗了。6月26日我用试纸检测到怀孕啦,我告诉了他,现在为止也没有接到他任何消息回复。给他的借款并没有书面的借条,微信也没有字面借款原因,想要询问下这样到警局报警被诈骗是否证据充足,是否可以要回欠款?后续起诉要回欠款是否证据充足,还需要收集什么作为证据?可以要求他支付人流的手术费和营养费吗?交往期间所花费的可以AA吗?

其他 2021-07-13 12: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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