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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们是自己谈的父母不同意怀孕了2012年九月份领的结婚证,到现在10年了,经常吵吵闹闹,他动不动就打我,还不给我钱花,现在孩子10岁,我割腕过提过好几次离婚他都不去,有他打我的图片,和之前吵架的聊天记录,还有他的保证书,足够证明我一直跟他感情破裂,起诉能一次就判离吗?

离婚 2021-07-12 11: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有家暴情形,建议报警并去医院验伤出具证明等,固定相关证据,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如果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几种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在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自然不会准予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家庭暴力是法定判决离婚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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