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律师,我于2019年11月28日在浙江宁波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责任认定我为全责。2021年今,对方联系我,让我跟他们处理下剩下的事故结清款项。说有医药费5433.68,误工费3500,护理费500,伙食费150。还有新车的折损费他的车是新车3个月内撞得,折算25%,车费218800,要求我赔付54700。请问下律师,这个我该赔付么?对方跟我说保险公司不赔这些钱。

其他 2021-07-19 08: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威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