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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在邻居家玩耍,不小心误伤了邻居家小孩(3岁)眼睛,已经治愈且治疗费用已全数由犯错小朋友家长承担。现在对方家长主张索要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请问有什么依据吗?另外事情发生的时候,邻居家没有监护人在场。邻居是否也应该负一定责任?

其他 2021-07-17 21: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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