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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8年3月出的事故,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肇事车主承担的已赔付,一直没认定工伤,同年六月回公司上班,干不了活,又去医院检查,产生的医疗费用社保局不预办理,2019年3月才份认定工伤,我想问一下这个二次产生的医疗费用社保局不报怎么办?

其他 2021-07-21 16: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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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医疗费用办理报销的方式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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