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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本人所在的公司是由当地政府成立的,公司是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且已经交了4年了,但是以前的岗位不存在,被移交给其他公司经营,现在转岗位以后公司不给续交住房公积金,说现在的岗位没有住房公积金,这样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吗?

其他 2021-07-25 22: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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