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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在个人珍所看病,在给患者输液过程中,患者出现过敏或休克,珍所医生进行抢救导致患者断掉七根肋骨,该珍所应成担什么责任?谢谢。

其他 2021-12-15 14: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因过错导致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医疗机构一方面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主要要看患者在输液过程中过敏或休克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医疗不当行为,这需要经过医疗鉴定。如存在医疗事故,则需承担抢救时造成的损害后果。如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医院并无过错,不用对抢救导致患者断掉七根肋骨的行为负责。因为发生这种急救情况下,不能苛刻医生只能无损抢救,有些损害是避免不了的,建议查清输液时,医院是否有过错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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