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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12年了,家里自建房征收在我结婚6年后征收的,房产权在公婆名下,现在离婚我能要求对房产的分割吗?当时征收补助是也现金补助的,现在居住的房是当时正收款建的?因为家庭暴力导致婚姻破裂。

其他 2022-12-06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家庭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 离婚后房产分配,应区分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属于出资方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配。

    一方在结婚前购置的房产并在婚后支付按揭款,对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产按揭款,及由此产生的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配。

    结婚后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予以均分。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婚后一方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家暴是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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