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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们好:我母亲昨天傍晚驾驶电动车过完路口。被后面一辆小轿车在非机动车道撞倒。肇事女司机穿拖鞋开车。在撞倒人的第一时间不是想着想救人。而是想着先逃跑。后被路人拦下。处理交警认为责任不在撞人者。含糊不清。不愿出示确凿证据。事发四十八小时至今无人照面。还想责任推我母亲身上。在此真心求助。希望大家能给与有利的帮助。由衷的感谢了。

其他 2022-12-06 06: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家里人被汽车撞伤的,应当立即报警,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和交警沟通事故认定书结果,不服有证据可以提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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