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张欠条7.56万,借款由来:我老公的父亲(后文称家父)看被告老实上进,家父帮其借款80万(个人借款20,从朋友借款20万,以我老公名义在银行贷款40万,其中40万银行利息和本金应由被告偿还,但是在偿还过程中,被告资金不足,多次又由家父帮其还款到我老公账户,其中有两期是被告在账户快逾期的情况下多次私人找我,让我帮其垫付,打到我老公的账号帮忙偿还,事后我向被告追问欠款,被告还了一笔2万,在各种没钱理由的情况下出具一张剩下未还的欠条7.56万,后又出具一张保证还借款的保证书。我以民间借贷起诉,法院给予意见是民间借贷不成立,因为我转账是转到我老公账上,其中有一笔1.75转被告,再由被告转我老公账上清银行利息。被告律师狡辩说是被告和老公合伙做生意,公司的筹备借款。补充说明:那是被告和我家父关系还没决裂,后面因为开公司意见不合,不欢而散。这笔银行借款40万2016.11.11开始,我给被告垫付利息2017.2月和3月,被告出具欠条给我2017.3月。被告和我老公名字注册的公司2017.5月,被告狡辩说这边钱是用于公司,公司装修账目是2017.7月启动。法院说让我撤诉,但是我不晓得以什么方式起诉。

其他 2021-07-30 10: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