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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具体是多少

其他 2022-12-05 19: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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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满足下列其中之一,即构成“重大损失”: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你好,视情节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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