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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学生工,在入厂时签订30天的合同,后因学校开学,在工作20天后,请求提前辞职,被告知要提前10~15天提前说才能辞职,后未去上班,他便按我一天200旷工处理,请问这合理吗

其他 2022-12-05 08: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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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旷工十五天,或者连续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决定,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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