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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生活二十年,直至死亡,算事实婚姻吗?

起诉离婚 2022-12-04 12: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后共同生活的属同居关系。
  • 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就是一种婚姻的存在着这个方式,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拥有生活的这样一个目的,在客观上是没有经过结婚登记机关的一个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的生活。很多人都会认为自己存在着一个事实婚姻,也就是说他认为双方之间生活的时间比较长了。但事实上事实婚姻是一个法律的概念,在我们国家自1994年2月1号之后,我们国家的婚姻法修改之后,我国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因此所谓的事实婚姻要想构成事实婚姻的这个要件就包括:

    第一、男女双方持续同居的时间起始于1994年2月1号之前,也就是说只有在1994年2月1号之前共同生活的,才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在这之后我们国家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了。

    第二、男女双方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第三、是同居双方在1994年2月1号以前都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的这个条件。那么这个就是事实婚姻,当然虽然我国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在这个刑法中事实婚姻是存在的,也就是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就是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一个事实婚姻,或者说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形成这样的一个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去登记结婚,也有可能会被认定是这个重婚。

    那么这里的事实婚姻其实就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居住。

  • 如果最近去世的话,那么不属于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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