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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咨询一下,离婚时签议生活费抚养费到独立生活为止,现在小孩已满18周岁但继续在读大学,孩子父亲据不付费用能告他吗

子女抚养 2021-09-18 16: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满十八周岁但若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也要承担抚养义务。但是根据司法解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此可见,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大学生父母没有负担的法定义务,因此该笔费用无法向前夫索要。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但是,法院判决不影响孩子在一定情况下超过法定范围要求额外的费用。
  • 如果孩子还在接受教育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有支付能力,父母仍旧需要支付抚养费
  • 可以起诉,但基本难以得到支持。孩子已经成年。
  • 您好,可以继续索要抚养费的
  • 如现在还未独立生活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 你好,上大学不算独立生活。你完全可以告孩子的父亲,继续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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