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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昨晚因为强车位发生争执,对方故意不让我的车停进车位。沟通不愉快,对方开车轮胎蹦到我的左腿,有轻微破皮,能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暴力犯罪 2021-10-02 09: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则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一)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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