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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养刚出生,被父母遗弃的孩子需要走哪些手续

收养 2021-10-11 11:3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向当地民政局查询情况,申请办理手续。
  • 你好,去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 一、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二、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三、经民政部门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
  • 建议咨询民政部门处理此事
  • 具体可以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咨询一下收养手续。
  • 您好!当捡到被遗弃的孩子后,需要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经公安确认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发现孩子的人也不能直接收养,因为孩子将会被送到当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如果还想收养那个孩子的话,需要先确认自己是否满足收养孩子的条件:如年满30周岁;无子女;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无犯罪行为记录等。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向当地民政局查询情况,申请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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