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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对象我跟他分手了,他陆陆续续给我2000块钱,分手后他气我跟分手了 ,然后去警察局告我去了,说我骗他了,然后跟警察说我拿了他一万块钱,怎么办呀

婚外情 2022-12-03 00: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构成违法犯罪,建议把问题陈清楚。
  • 法律规定的恋爱消费不可以让对方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分手后,一方当事人一般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自己在恋爱期间所支出的消费的,因为恋爱时的消费是当事人的一种日常支出,恋爱时送的礼物是赠与,一般也不能主张让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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