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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小车准备过马路的时候,一辆电动车突然加速过马路加逆行撞上我的车,第一时间联系了交警并送伤者到医院,垫付了一些费用,由于有买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之后就交给保险公司处理了,保险公司先打了一万多到伤者家属卡上,之后就等责任认定书下来,但是十三天过去了,认定书还没有下来,交警打了好几次电话给我,让我交至少十万块,不然不出认定书和给车回来。我想咨询:1.我是否应该按照交警说的交钱呢?2.交警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合法,属于交警的职责呢?3.如果我这边交了钱,那我买的保险有什么用处呢?4.如果交警做法不合理,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5.是不是应该全程由保险公司处理的,不应该让我作为解决这件事情的主力呢?来

保险赔偿 2021-11-04 16: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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