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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男方在2009年的十月结的婚,男方在婚前股票市值在207万左右加上婚后收益170万买了一套250万的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因夫妻性格不合协议离婚。男方提出房产夫妻各一半,因夫妻双方都无工作没有婚后共同财产,股票算男方婚前财产。但我们婚前没做任何婚前财产公证,这种说话法律是否认同,请求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争议解决 2012-03-06 18: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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