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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某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将7万元现金遗忘在出租车上。因未索要发票,无奈之下在当地电视台作了悬赏广告,内容是:谁捡到7万元钱,他就支付3万元作为报酬。该出租车司机回家时发现了这笔巨款,又看到了上述悬赏广告,就留下3万元作为报酬,其他4万元返还乘客,但乘客不同意。请问:上述事实存在着哪几种法律关系?并从道德与法律两方面加以分析。

诈骗 2022-11-30 14: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将捡到的钱包送回,有权得到悬赏广告中的报酬。遗失物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是指在限定或合理期限内对归还其一定物品的人给予报酬的行为,即遗失物悬赏广告的悬赏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得以实现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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