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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北井头一村民,现在我村开办一家大型工厂,需要征用我们的土地(包括果园),村干部说征用费事49000-11000(干部开支)=38000/亩,请问这个合理吗? 谢谢您!

其他 2009-07-18 15: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应减干部开支
  • 一、补偿费,征用耕地、菜地、果园、鱼塘、竹林等地,付给四年的年产值(年产值的计算,按征地前三年平均产量乘以国家牌价,以下同)。安置费,被征地单位现有人均耕地(包括耕种的国有土地和社员自留地)两亩以上的(含两亩),付给四年的年产值;一亩以上(含一亩)两亩以下的,付给六年的年产值;一亩以下的,付给八年的年产值。宅基地按耕地计算(以下同)。菜地,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每亩另付给建设费三千至五千元,交当地县农业部门负责建设新菜地。
  • 要具体看你们那儿的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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