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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送的礼物,转账可否要回

彩礼 2022-01-16 21: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2、如果是赠与,一要看财物金额大小,而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 4、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5、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异性和他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
  • 您好,以赠送的名义给与的不可要回,转账能被理解为借款的可以要回。
  • 同居期间送的金银首饰是否可以要回要看赠送时首饰的性质。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金银首饰等礼品,是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的,因为其是以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负担。第一、日常交往赠送的日常小件物品属于一般性赠与,如情人节时送对方金银首饰,因为礼品的意义简单,并且是一方自愿赠与的,那么主张返还的话很难得到支持。第二、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实践中可以认定为彩礼,分手了可以要求返还,等等
  • 这个需要看赠予财物的动机和金额,具体的执行标准也不一样。如果赠与的金额巨大,并且具有明显的借贷嫌疑,那么当两个人分手之后,这笔财物是需要归还的。如果赠与的金额很小,且仅仅是处于恋爱期间的正常社交关系,那么这笔财物很有可能不会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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