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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再婚家庭,我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我老公一个儿子,离婚判给了他妈妈,现在我还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

其他 2022-01-14 17:4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是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
  • 您好, 根据您的情况,不享受。
  • 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处理
  • 你好!如果你们省规定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退休后可享受百分之五”的政策,那么,该再婚夫妻在再婚前双方都已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在再婚后不再生育子女的,应该可以享受这一政策。 这是因为该再婚夫妻的确只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如果有工作人员不予承认这种说法的,可以要求他们出示不能享受的证据。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您好!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可以去双方任意一方原籍地址民政部门办理; 二、诉讼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常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有孩子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八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财产方面有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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