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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被执行局执行了,还可以调解吗?

起诉离婚 2022-02-15 13:28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扩展资料: 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是不会进行调解的,但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人协商,让申请人取消强制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 您好,您可与申请人协商相关事宜,如有其它法律争议的,可电询
  • 你好,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法院不会调解。
  • 你好,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法院不会调解。
  • 您好,在执行期间可以申请和解。
  • 您好,在执行阶段也可以调解
  • 可以调解,只要是对方同意
  • 可以进行调解。在执行过程中了,双方之间还想进行调解的,还是能进行调解的,然后调解达成的,作成调解协议书,然后还需要执行人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计入笔录中
  • 1.生效的判决等,不得调解。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不能由法院主持调解。这是因为,在执行程序开始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已用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公证书、行政决定等形式确定下来,而且这些法律文书都已经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 2.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主动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无需法院继续执行而结束执行程序。这是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进行的处分
  • 首先非常感谢您第一时间想到了向律师提问,感谢您对平台的信任,其次呢,我也非常希望您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最后希望您早日处理这个棘手的问题,回归更幸福、快乐的生活中,您值得拥有这世间的美好,祝您生活愉快。
  • 您好 建议您联系执行局做处理
  • 可以执行和解,双方和解也可以
  • 执行过程中还是可以调解处理的
  • 在法院执行阶段,双方也可以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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