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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离婚以后,孩子跟了母亲,父亲净身出户,背着所有外债,协议离婚,每个月给孩子协商好的五百块钱抚养费,和补课费的一半一直到十八岁。孩子满了十八周岁以后,父亲一方还有继续支付孩子的学费吗,不给可不可以

子女抚养 2022-02-16 17: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你好,一般是需要承担抚养义务,但一方经济困难,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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