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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同事共11人一起吃饭,下午一点左右开始,我因家中有事,一点二十左右离开,我走后同事继续喝酒至晚上五点结束,结束后有其他同事将A同事送回家。今天早上接到A同事家属的电话说A同事出事了,我想问下我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2-20 1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 根据你的陈述来看,与你是不具有关联性的
  • 你好,会承担一部分的责任的
  • 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也就是说要看他是否有过错。一般来说,劝酒者在这几种情况下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等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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