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一下怎么办居住证积分

其他 2022-02-24 10: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积分申请材料)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第十五条(材料受理) 人才服务中心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具体积分项目、分值等可查看《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可网上申请。
  • 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是:申请人登录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注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