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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谈网恋期间男方给女方三千元,最后分手了,他说过这个钱不用还得,他去告你诈骗能成立吗?中途还了一千

网络诈骗 2022-04-11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讲,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予另一方的比较大件的物品,比如房子或者车子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后都是可以要回的。 另外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后也是必须归还的。
  •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是恋爱赠与的话,可以拒绝归还
  •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等。只要实行了规定行为,则诈骗罪成立,至于是否归还,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量刑时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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