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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结婚证,在一起20年,有一个孩子,想离婚该怎么办,男方不同意

起诉离婚 2022-05-16 21:3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不需要离婚,更不需要男方同意,来解除双方的关系,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无论在一起多长时间都不会因此缔结婚姻关系,双方建立婚姻关系,必须在民政局登记,领取结婚证,因此双方尚未缔结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感情破裂可以自然分开,如果孩子是未成年,往往是更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 一、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关系处理。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
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四、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因婚姻家事问题涉及较多个人隐私,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 可以起诉离婚,并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情况,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如造成损害可要求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您可以电询叙述一下您的情况
  • 您好,没有结婚,就不存在离婚,您可以尝试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孩子未年成年的话,可以争取下抚养权。
  •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随时解除这种非法关系。
  • 您好,没领结婚证就没有法定的夫妻关系,可以做财产分割。
  • 您好,您结婚证是丢了还是?
  • 你好,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
  • 没有结婚证就不需要离婚
  • 你好,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是否离婚。
  • 您好 没有结婚证便无婚姻关系 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 您好,没有登记结婚则没有离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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