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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12月在上海租了房子,合同为一年,3月份的时候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然后我就离开上海一直没有回去。4月的时候跟房东提出想退租,房东不回我消息,今天再跟房东提,也不回我。请问我的押金和部分租金能要回吗?

房屋租赁 2022-05-17 16: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结合合同约定的租期及履行方式、房屋实际占有使用情况、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程度等综合考量,按照公平原则妥善处理。因出租人主动限制或房屋所在地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等导致承租人实际无法使用房屋,承租人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一般予以支持。疫情不影响承租人占有使用房屋,承租人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一般不予支持。
  • 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3、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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