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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我怀孕八个月了。分娩前10个月未缴纳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单位不支付工资。合法吗?我可以在分娩后连续12个月享受生育保险后领取生育津贴吗(地区:长沙)谢谢!

社会保险 2022-05-20 13: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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