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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以下问题。一套现有办公室出租给承租人。根据合同,下一个六个月的租金应于2017年4月15日支付。2017年5月25日,在与承租人沟通租金时,承租人表示不会出租该房屋。没有事先通知。到目前为止,租金尚未支付,也不会搬出去。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房屋租赁 2022-05-23 23: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的,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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