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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首付是领证前付的,房贷是两个名义贷的,离婚房子怎么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07-11 2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根据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进行判断。 (1)如果没有登记女方名字,实践中房子会被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只能获得两人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剩余的尚未偿还的部分不作为夫妻离婚时分割的对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2)如果登记了双方名字,房子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可以进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分割。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房子归首付方,婚后还贷部分与升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 是领结婚证前还是婚后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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