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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宅基地,要不要每个村民签字?

土地纠纷 2022-07-18 1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并无每位村民签字的规定要求,但需要向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且须符合其他建房条件。 附:《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村民住房建设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建房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审核符合建房条件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张榜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由建房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接受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现场选址踏勘,经审核符合批准条件的,在接受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批准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申请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建房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审批手续。
  • 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许可证。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要符合城乡规划。二是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建议集体签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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