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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广东汕头一个私人企业工作了18年整(电工),但一直都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这个情行劳动合同会自动生效吗?受劳动法的保护吗?因本人在厂里是拿固定工资,工资也是比较高,现在厂里生意不是那么好,想要辞退我,说让我去外面找工作,而我在厂里工作一直认真负责,从没犯过厂纪厂规,厂方的理由我想也许就是我的工资高,想另外请工资低一点的,请问象我这种情况我受劳动法的保护吗?如果受保护,我拥有那些权利?谢谢!

其他 2012-04-16 15: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厂方要辞退你的话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你已经与厂方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厂方要辞退你的话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欢迎来电咨询。
  • 你已经与厂方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厂方要辞退你的话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欢迎来电咨询。
  • 18年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可以确定你和公司之间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厂方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不但有赔偿金还要有经济补偿金。不用担心,受劳动法保护。如有情况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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