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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我负全责,怎么赔偿对方?

交通事故赔偿 2022-09-19 2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如果有购买交强险或者商业险,可以要保险公司理赔,如果没有拒赔情形的话。
  • 1、根据责任划分和法医鉴定、财产定损,赔偿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2、受害人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法鉴费,如果构成伤残还须计算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械费,以及财产损失。3、首先由交强险20万内(伤残180000元、医疗18000元、财损2000元)不分主次责任全赔,再优先商业险承保范围内按责任比例赔偿,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由事故责任人按责任比例赔偿。(解答是否满意,请回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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