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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张欠条一老板欠我们俩钱,但是写欠条的时候只写了我朋友的名字,钱数上是两个人的钱。现在哪个老板联系不上了电话拉入黑名单了,我可以起诉他吗?

债务追讨 2022-10-09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可以起诉的,以你朋友的名义起诉,你们俩个约定好费用承担,要回来如何分。
  • 欠条没你的姓名,只能由你朋友起诉对方。
  • 老板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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