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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出现疫情,部分人来到市医院隔离,市医院根据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医院陪护人出示粤康码行程卡陪护证方能入病区,陪护人不出示并辱骂防疫人员或硬闯入内算违法吗?或者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名誉毁谤 2022-10-14 10: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拘留罚款。
  • 你好!这个是违反治安防疫管理条例的。
  • 疑似患者拒绝强制隔离,需要承担下列刑事责任,即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 扰乱防疫秩序,辱骂、殴打医护人员、防疫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要负责
  • 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保证防疫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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