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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我和妻子于2009年结婚,婚后有一套房,出资比例我80%,她百分之20%。这套房子我们前两年卖掉了,大概120万,钱都在我账户上。这几年120万基本也都花完了。请问关于这120万,我们在离婚的时候还属于财产分割的范围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0-17 1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扣除正常开支部分,其他需要分割。
  • 你好,如果还有余额的话,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 你好,如果已经花完了,就谈不上共同财产了。
  •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夫妻财产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判断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离婚时仍属于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财产,则按比例分配或按照一定的条件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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